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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2 |专栏:通知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安顺市森林草原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范围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含10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
三、禁火要求
1.严禁烧火取暖、吸烟、野炊、烧烤食物和打火照明;
2.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点灯点蜡、燃放孔明灯;
3.严禁私自进行开山采石、放炮、架设电线等生产作业;
4.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5.严禁驾乘人员在有林道路沿线向车外扔烟头;
6.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地边杂草;
7.严禁在林区从事野营、旅游、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8.严禁放火烧山、砍柴烧炭、烧火驱兽、烧蜂窝、电网狩猎;
9.严禁小孩、智障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在没有监护人看护的情况下进入林区用火;
10.严禁其他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及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四、法律责任
违反禁火令的,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市、县林业部门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部门)报告。市、县林业部门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部门)森林火情报警电话:
安顺市林业局 0851-33528119
安顺市应急局 0851-33456911
西秀区林业局 0851-33348646
西秀区应急局 0851-33297222
平坝区林业局 0851-34223119
平坝区应急局 0851-34753332
普定县林业局 0851-38229119
普定县应急局 0851-38223154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 0851-36222662
镇宁自治县应急局 0851-36229912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 0851-37119986
关岭自治县应急局 0851-37228119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 0851-35235119
紫云自治县应急局 0851-35239599
黄果树旅游区林业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0851-33596119
黄果树旅游区安监局 0851-33596071
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 0851-33396119
安顺经开区安监局 0851-33416110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