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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8 |专栏:政策法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镇宁自治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镇宁自治县网约出租车发展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底 |